中小學111學年度教閩東語 4月展開課綱公聽會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6日電)主要使用於馬祖地區的「閩東語」,將於111學年度列入中小學本土語文課程的選項。國家教育研究院日前公布課綱研修草案,將於4月一連召開5場公聽會,收集各界意見。
立法院於107年12月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明訂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其中第9條要求,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於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
國家語言除了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等,也納入台灣手語、閩東語,作為課程選項。國教院指出,閩東語是馬祖(連江縣)固有族群使用的語文,自111學年度起將列入中小學部定課程,課綱訂定將作為閩東語文教材編撰及學校規劃課程、教師課程發展與教學實施的參考。
按照規劃,本土語文課程(含閩東語)在國小是每週一節;國中7、8年級也是每週一節,9年級則屬「彈性學習課程」,依學生意願開課;高中採學分制,必修2學分、加深加廣選修4學分。
國教院指出,閩東語屬瀕臨消失的語言,如同其他本土語文,課程對象是所有學生,不限於馬祖地區。只要學生對閩東語有興趣,都歡迎參與學習。
國教院為研修閩東語課綱、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課綱,預計於4月10、11、17、18、25日辦理東區、北區、中區、南區、馬祖區公聽會,並於網站上建置網路論壇,蒐集各界對課綱草案的意見。相關資訊可參考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
根據國教院公聽會的簡介資訊,閩東語的書寫系統是漢字,熟悉中文書寫的人,只要把握彼此的構詞法、語法的差異點,就能寫出語意明白的閩東語句子。另外,閩東語有7聲調,且音變條例複雜,國語注音符號無法很精準標註出讀音,語言學家因而研發「馬祖拼音方案」,採國語注音符號和羅馬字音標並用。(編輯:陳政偉)110032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