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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外生寒假打工須申請許可 不限每週20小時

2021/2/2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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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日電)僑外生來台會利用課餘時間體驗台灣生活,勞動部今天表示,僑外生求學期間可依規定申請工作許可,且寒暑假期間工作時數不受限,但雇主僱用僑外生仍需遵守勞動基準法工時規範。

僑外生來台求學、進修,也希望體驗在台生活想去打工,勞動部表示,根據現行規定,在學僑外生配合學校學期制於學期開始後,可於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申請工作許可,經勞動部依學校審核結果採認學生註冊情形,核發工作許可。

勞動部指出,僑外生工讀依就業服務法第50條規定,得不受同法第46條第1項規定的工作類別限制,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且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工作許可有效期間最長為6個月。

不過,勞動部指出,僑外生在寒暑假期間工作時數不受限,雇主僱用僑外生仍需遵守勞動基準法工時規範。

勞動部也提醒,僑外生如未經許可而自行從事工作,依法可處最高新台幣15萬元罰鍰。另雇主應注意求職學生身分,如聘僱未經許可或許可失效的僑外生,依法可處最高75萬元罰鍰。(編輯:張雅淨)11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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