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民永久屋遭法拍 內政部修法禁止強制執行
2020/9/24 16:29(9/24 21:12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4日電)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通過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將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納入災害防救體系、強化公私協力防救災教育及演練,並增列政府贈與災民的住宅不得強制執行等規範,健全災害防救體制。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是以健全防救災體系為重點,由於地方制度法日前通過修法增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的規定,因此配合修法,將「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納入災害防救體系,與鄉、鎮、市一樣需辦理各項防救災作業。
內政部指出,為利災時各級災害防救機關機具調派,草案中增訂,各級政府應定期調查及整備政府及民間救災機具與專業人力,並建立資料庫,供災時調派運用;也增訂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得視災情需要,在地方成立前進協調所,整合救災資源,協助受災地方政府救災。
內政部表示,目前有政府贈與莫拉克災民的永久屋遭法拍,除與原興建政策目的不同外,拍定人因無公有土地合法使用權,將造成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困擾。
為解決這個問題,修正草案中明定,由政府或經政府認可的民間單位興建,並無償移轉予受災地區受災居民的住宅,不得處分、設定負擔或出租,並不得作為強制執行標的;另增訂施行期限至住宅滅失止,以杜絕爭議。
另外,內政部表示,為提升民間自主防護能力,草案明定,由各級政府結合公、私立學校、急救責任醫院、團體、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等,實施相關災害整備及應變事項,共同參與或協助訓練、演習,以強化全民防救災共識,提升整體防救災量能。
內政部指出,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陳報行政院審查後,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以健全災害防救體制。(編輯:林興盟)10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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