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港鄉發千元振興禮金 鄉代會否決盼再加碼
2020/7/28 19:56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8日電)彰化伸港鄉公所向鄉代會提案每名鄉民發放1000元振興禮金,鄉代會今天開會投票否決,希望鄉公所加碼後再提案;但伸港鄉長曾煥彰說,如果金額超過1000元,將有違法之虞。
為了振興經濟,彰化和美鎮決定發放每名鎮民新台幣600元的振興消費金,伸港鄉日前也傳出有意比照和美鎮,鄉長曾煥彰透露有意發放每人1000元的振興禮金,但伸港鄉代會認為,鄉長事先未通知鄉代會要發禮金,不尊重鄉代會,喊出每人要發2000元。
彰化伸港鄉代會今天開臨時會,審議鄉公所提出的每人發1000元振興禮金議案,出席的10名鄉代有9人投下不同意票,鄉公所提出的議案被否決,有鄉代指出,公所提案不符合民眾期待,希望公所重新提案。
不過伸港鄉長曾煥彰接受媒體聯訪時說,當初是因鄉親建議發振興禮金,才決定在財政狀況許可下,每名鄉民發放1000元振興禮金不會造成負擔,當初也是準備在代表會通過後才發放禮金。
曾煥彰指出,有鄉代認為金額要提高到2000元,不過依法規定,鄉公所雖然有存款,但不能拿存款來發振興禮金,如果每人發放金額從1000元提高到2000元,鄉公所財政收支無法平衡,但公所會把鄉代會的決議帶回去研究。(編輯:吳協昌)10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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