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考生錯用答案卡 特殊生不扣分一般生扣1分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5日電)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今天審議指考違規,有3件錯用答案卡的案例,雖然考生未檢查也有責任,但由於監試人員錯置答案卡在先,因此通融特殊生不扣分,一般生則酌扣1分。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考試委員會今天召開會議,審議109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違規事項。
試場違規共200件,比108學年度(211件)減少,以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的違規最多,有98件,占整體違規數的49%,依簡章規定,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且於當節考試鈴聲響畢前仍未送達試場或試務辦公室,扣該節2分。
大考中心主任周兆民提到,台北考區有考生被監試人員發現誤入試場且誤坐(缺考者)座位,由於考生僅於試題本書寫,未使用誤入座位的答案卷卡作答,後來在試務人員陪同下,前往正確試場應試,但依簡章規定,仍需扣減該節10分。
今年指考還出現3件錯用答案卡的案例,包括台北考區和台南考區的特殊考場都有監試人員錯置答案卡,另外,宜蘭考區一般生的少人試場也出現監試人員錯置答案卡,都導致考生錯用答案卡。
周兆民指出,依照簡章規定,錯用答案卡扣該節2分,由於台北考區和台南考區的案例是特殊考生,大考中心諮詢醫師專業意見後,得知考生可能會有注意力不集中的狀況,因此也建議考試委員對特殊考生能予以通融,從寬處理。
考試委員對這3案則持不同意見,有委員認為身心狀況特殊考生可不扣分,但也有委員認為這樣對一般生不公平,監試人員錯置答案卡的責任不應歸咎於考生,考量簡章規定考生有核對答案卷卡和准考證號的義務及個別考生特殊情況,最後經投票決定,特殊生2案不扣分,一般生則扣1分。
周兆民表示,今天下午將討論110學年度考試簡章,對於監試人員錯置答案卡且考生未發現的案例,可能也會納入討論;另外,身障生雖可申請延長考試時間,但仍有最長50分鐘的限制,下午也將討論是否再予以放寬。(編輯:張芷瑄)1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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