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步入施工高峰 環署跨部會平台監督
2020/6/24 12:12(6/24 13:34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4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為確保離岸風電施工能落實環評承諾,已整合8個部會成立平台,未來會採聯合稽查的方式執法;若開發位違規,會視各主管機關法規裁罰金額,依最重者開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部會合作、科技執法環保署把關離岸風電開發」記者會,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副總隊長姜祖農表示,為了監督離岸風電海上工程,因此由8個部會共同合作,成立跨部會平台完整執法。
姜祖農指出,今年會有3個離岸風電開發案正式施工,分別在竹南、彰化和雲林,預計在海上打148個樁,由於環保署沒有海上執法權,因此透過聯合監督達到執法效果,確保開發單位確實落實環評承諾。
姜祖農強調,108年發現開發單位施工有觀察船及鯨豚觀員派遣數量不足的情形,最後也裁罰環評法最高金額新台幣150萬元;未來由於是跨部會合作,因此若是開發單位有違規事項,會視各主管機關法規裁罰金額,依最重者開罰。
姜祖農說,平台一開始建立時,各部會都還是有一些小意見,但經過溝通協調後也形成共識;透過監督離岸風電的合作經驗,未來也希望擴大到不同的案子,相信跨部會合作會變成趨勢。
環保署表示,台灣目前通過環評審查的離岸風電案件共有24案,近年來陸續開始施工,今年環保署已與海洋保育署合作制定台灣鯨豚觀察員制度作業手冊,並交由開發單位依循,明訂相關作業方式、打樁期間鯨豚觀測員資格、觀察注意事項及資料回報等。
此外,若有空拍需求,環保署也會與海巡署或委外專業單位合作,以無人機的方式確認船隻配置,或透過船隻自動識別系統即時掌握及回溯海域施工狀況,降低人員頻繁出海的相關風險。(編輯:陳清芳)1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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