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108年消費申訴案 電信類居首
2020/5/1 13:28(5/1 13:47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日電)行政院消保處今天公布,108年共受理5萬2975件消費申訴案,第一名是電信類1963件、占3.7%,主因包含訊號、網速不良,解約須負擔違約金,而引發糾紛,提醒民眾詳讀契約以自保。
行政院消保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指出,107年第一名是遊戲類,108年退居第三,為1407件、占2.65%、占比不高,申訴主因多是線上遊戲的帳號被停權、封鎖,但是消費者若涉及外掛爭議,則恐違反遊戲規則。
他並說,電信類申訴案件,主因為電信業者訊號、網速不良,引發消費者想解約,但是必須負擔違約金,因而引發糾紛。
其次是消費者續約時未慎選內容,例如接受免費來電答鈴服務等加值服務,卻沒注意到限期免費6個月,到期後需付費,發現後想取消,則須遵守契約規定1年後才能辦理,因而申訴。
他提醒消費者,續約或簽新約時,應耐心、充分利用審閱期間研讀契約記載事項,並充分運用服務試用期間測試訊號及網速品質,發現問題就儘速詢問業者,以維護自身權益、避免遇上糾紛。
第二名的房屋類有1561件、占2.9%。王德明說,王德明說,問題很多元,包含仲介未充分揭露資訊,例如漏水、壁癌等,因而引發購屋糾紛,以及預售屋購屋後後悔,卻發現契約條款惹議。針對這類糾紛,他提醒民眾購屋時要詳閱契約內容、把握審閱期間了解屋況,以確保權益。
第四名的手機申訴案件1371件、第五名的網購1323件,也都約占2%多,占比不高。消保處消保官高賜忠說,這兩類的消費糾紛情況紛雜,甚至包含主觀感受不滿意等因素,提醒購買時要慎選,網購要慎選信譽好的網路商城、善用7天內可解約的權益(但是食品、涉著作權等排除在外)。(編輯:管中維)10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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