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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紓困期待 觀光局放寬補貼導遊領隊認定條件

2020/4/24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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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4日電)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重創旅遊業,觀光局提出多項紓困,部分導遊、領隊擔心門檻高、程序複雜,難獲紓困,觀光局今天宣布放寬補貼導遊、領隊認定條件。

觀光局4月14日公布「補貼導遊與領隊人員及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生計費用實施要點」,導遊及領隊人員,最近1年內曾執行接待或引導來台觀光旅客旅遊業務或引導出國觀光旅客團體旅遊業務累計8團以上,且總天數40天以上者,每月補貼1萬元,連續補貼3個月;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最近1年內帶40團且總天數80天以上者,每月補貼1萬元,連續補貼3個月。

不過,這項紓困措施也引來一些導遊、領隊的抱怨,擔心門檻過高,過程太複雜,反而得不到紓困。

觀光局今天發布新聞稿,為回應產業期待及紓困宗旨,加速補助款發放,已修正發布「交通部觀光局補貼導遊與領隊人員及國民旅遊隨團服務人員生計費用實施要點」。

觀光局說,溯自4月16日,放寬認定「有實際執業維生」條件為導遊與領隊人員8團或40天(原為8團且40天),及隨團服務人員40團或80天(原為40團且80天),申請補貼日起3個月內未任職旅行業(原為申請補貼日前未任職旅行業)。

另外,證明文件也簡化為旅行社出具的帶團證明或旅行業責任保險單(原為帶團行程表及旅行業責任保險單)。

觀光局希望透過條件放寬及簡化程序,加速審查及撥款,提供導遊、領隊即時性保障。

交通部長林佳龍也指示觀光局,增加審查人力外,週末假日全力加班審查已受理案件,儘速撥款。(編輯:陳政偉)1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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