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牌樓遭撞修復費15萬 林保署:確認行為人後求償
2025/2/5 18:35(2/5 18:56 更新)
![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牌樓4日晚間遭車輛撞擊,拱門鋼板變形,無法直接復位,林保署屏東分署5日下午已洽廠商將鋼板移除。(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提供)中央社記者黃郁菁傳真 114年2月5日](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800/20250205/576x1024_wmkn_0_C20250205000175.jpg)
(中央社記者黃郁菁屏東縣5日電)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牌樓昨晚遭車輛撞擊,拱門鋼板變形,今天下午已先移除;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表示,修復費用粗估新台幣15萬元,確認行為人後將求償相關費用。
民眾昨晚通報墾丁派出所,墾丁大街旁著名地標墾丁牌樓遭車輛撞擊。警方現勘發現,牌樓往森林遊樂區車道拱門、面向大尖山右邊車道外飾鋼板遭撞擊走位,林保署屏東分署今天下午已洽商將鋼板移除。
林保署屏東分署發布新聞稿表示,因遭撞拱門鋼板變形,無法直接復位,今天下午先行將鋼板拆除,期間道路管制,統一由下山車道單線雙向進出,現上山車道已恢復通行,後續為保護牌樓建物主體,鋼板修復後將再裝回;相關修復費用粗估約15萬元,待確認行為人將依實際修復費用及相關人事成本求償。目前警方循線調查行為人,園區營運不受影響。
林保署屏東分署指出,墾丁牌樓建置歷史已有50年以上,2004年為利遊覽車等大客車通行曾進行拱門加寬,加寬後類此撞擊案件為第1次發生;因屬偶發事件,林保署屏東分署今天先就交通安全緊急處置,有關牌樓後續維護方式及是否設置警示標誌,將再就整體環境景觀及其文資價值,一併評估考量。
屏東縣警察局恆春分局表示,正調閱周遭監視器畫面釐清案發經過,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3個月。
恆春警分局呼籲,駕駛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並留在現場等待警方到來,切勿擅自離開,以免違反規定遭罰。(編輯:陳仁華)114020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