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屬特定人聚集場合 做好通風不強制戴口罩
2020/4/1 19:01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日電)指揮中心今天公布社交距離注意事項,提醒室內非特定人聚集場合,應維持1.5公尺距離或配戴口罩。教育部解釋,學校屬於特定人聚集場合,做好通風和健康監測等措施,仍不強制配戴口罩。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分階段鼓勵社會大眾保持社交距離,非特定人聚集場合,人與人間應保持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的距離,若雙方正確配戴口罩,可豁免社交距離;但處於擁擠、密閉的場所,仍應戴上口罩。
教育部稍晚告訴中央社記者,學校、辦公室屬於特定人聚集場合,依照指揮中心的規劃,現階段保持室內通風、人與人間適當距離,並做好健康監測,可不強制配戴口罩。
教育部表示,所謂「特定人聚集場合」,是指有固定座位,並能保留出席紀錄的場合。建議師生在校內活動時,仍應拉開1.5公尺的社交距離,一旦需近距離接觸或交談,即應立即配戴口罩。
教育部表示,近期會針對學校在教室課程及活動集會所涉及的室內通風、健康監測、社交距離、配戴口罩時機等事項,參照指揮中心「社交距離注意事項」,訂定各級學校社交距離因應指引,協助學校師生配合遵守,降低學校感染與傳播的機會。(編輯:張芷瑄)1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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