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擬提空氣品質維護區計畫 限制高污染車輛
2020/3/16 18:24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6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已知有13個縣市將提空氣品質維護區計畫,擬限制高污染車輛進入;各地方計畫最快上半年可提交環保署,若無疑慮最快2週就可核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於民國107年8月修法後,各級主管機關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及污染特性,因地制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表示,目前已有13個縣市將提出計畫,最快今年上半年可送交環保署核定。
環保署指出,由於法案訂定後,各地方政府需時間統籌、規劃,因此今年地方政府也陸續提出計畫,包含管制的區域、措施等。計畫方向主要是針對各地方評估需要保護的地區(如風景區)劃設,限制車輛也以高污染車輛為主。
環保署表示,目前已知全台有13個縣市將提出計畫,擬定後再提交環保署,其中北部、中部3個縣市進度稍微快一些,原則上會尊重地方的安排,再依計畫的合法、合理性進行評估,若沒問題最快2週就可以核定;但各地方計畫中可能會設定宣導、輔導或緩衝期,何時能正式實施要依各地方而定。
環保署指出,這個概念類似過去曾實施的空氣品質淨區,如高雄澄清湖、嘉義阿里山等地,但空氣品質淨區並沒有強制性,但駕駛若違反空氣品質維護區的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將可依法開罰。(編輯:張雅淨)10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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