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違規外出 金門縣衛生局開出首張罰單
2020/2/8 18:16(2/8 18:3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金門縣8日電)金門縣衛生局今天表示,一名居家檢疫方姓男子7日違規外出,衛生局取得警方監視器影像等相關證據,經約談陳述意見,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處新台幣3萬元罰鍰。
衛生局發布新聞稿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自2日起,小三通入境的旅客必須居家檢疫14天,期間由民政體系每天關懷,並且不得外出。
衛生局副局長李金治受訪表示,台籍的方姓男子2日自小三通入境,依規定必須居家檢疫14天,但他昨天未遵守規定外出,與友人共餐;根據警方提供調閱監視器及相關事證,衛生局今天約談方男後確定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裁處3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違反居家檢疫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自感染區入境、接觸或疑似接觸之人員、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採行居家檢疫、集中檢疫、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如違反可處1萬到15萬元罰鍰。(編輯:方沛清)10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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