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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公路車輛拖救收費 109年元旦起比照國道

2019/12/20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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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0日電)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天宣布,明年元旦起,快速公路車輛拖救由特約的拖救車執行,收費也比照國道標準。

公路總局說,目前民眾車輛在快速道路拋錨,都是自行聯絡拖救業者,執行拖救的車輛不一定能及時到場,費用也不一致,明年元旦起,有18家拖救車業者提供快速公路拖救服務,用路人有需求,可撥打110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由各縣市警察局協助派遣,費用比照國道。

民眾也可撥打公路總局服務專線0800231035,查詢各區段的服務業者免付費專線,或至公路總局網站「快速公路道路救援資訊專區」查詢。

根據公路總局公告的小型車輛拖救服務費用,區分為「拖救費用」「待時費」及「現場作業費」三項,拖救里程在10公里以內,收基本費新台幣1500元,但比國道多了大型重型機車2400元費用,超出10公里的里程,每公里加收50元。

大型車輛拖救服務費用則區分為「拖救費用」「待時費」及「其他服務項目費用」三項,依車種噸數,收取2625元至6825元的基本費,超出10公里的里程,每公里加收55至85元。

公路總局提醒用路人注意,特約拖救車車身為黃色,並以黑色標示「高速公路局特約拖救車」或「快速公路特約拖救車」,前擋風玻璃貼有識別證,拖救人員都穿著所屬公司制服並佩戴拖救服務工作證,拖救後務必索取拖救服務契約三聯單的車主聯,並向拖救公司索取統一發票,若有超收費用或服務不周,可檢具相關證明資料向三聯單上的轄區養護工程處檢舉或申訴。(編輯:管中維)10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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