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商港強制船舶用低硫燃油 4外籍船遭罰
2019/11/19 18:42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9日電)交通部推動「國際商港空氣污染防制方案」。其中,今年元旦起強制船舶使用低硫燃油,較國際公約規定提前1年,交通部統計,至今有4艘外籍船違規,各遭罰新台幣10萬元。
交通部航政司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中說,今年1月1日起,強制實施各國際商港的國際航線進、出港船舶,使用含硫量0.5%的低硫燃油,比國際公約明年1月1日起的強制規定,提早1年。
航政司說,今年至今,台中港及高雄港各有2艘船舶進港時,未達使用低硫燃油標準,各港口都依商港法,開罰每艘船10萬元,這4艘船的船籍分別是馬紹爾群島、巴拿馬、香港與新加坡。
航政司說,對未使用低硫燃油標準的船舶,除開罰外,經要求若仍未改善,港口有權扣留船舶。
航政司提供行政院環保署委託民間辦理空氣品質測站觀測資料,顯示強制船舶使用低硫燃油後,台灣7座國際商港鄰近監測站的二氧化硫(SO2)的確有大幅度下降,尤其以台中市、基隆市與高雄市今年前3季的二氧化硫含量下降幅度明顯,約為去年同期的18%、32%、45%,顯示港區空氣污染改善有顯著成效。
除強制船舶使用低硫燃油,台灣國際商港的空污防制,還包括船舶減速、擴大岸電設施、執行港區作業機具(械)減污等。
航政司舉例,台灣港務公司已輔導業者於今年8月,完成8部環保式船艙卸貨輸送機,採用全密閉裝卸作業;港區內未電動化作業機具,全數使用低硫高級柴油。(編輯:張雅淨)10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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