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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流感疫情 公費藥物11月起擴大使用

2019/10/23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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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3日電)疾管署今天公布,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將從往年12月提早到11月1日實施。擴大開放對象為有發燒的類流感患者且家人同事等有類流感發病者。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下午表示,因今年公費流感疫苗延後到11月15日開打,鑑於入秋後社區仍有流感病毒活動及群聚等因素考量,決定提早開放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這也是有史以來首次提早開放公費藥物擴大使用。

羅一鈞表示,自11月1日起,將「有發燒症狀的類流感患者,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增列至公費藥劑使用條件。今年共有217萬人份的儲備公費藥物。

其他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包含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新型A型流感通報病例、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未滿5歲及65歲以上的類流感患者、確診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的病患、具重大傷病或流感高風險慢性疾病的類流感患者、肥胖的類流感患者。

有類流感症狀民眾在全國4000多家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合約醫療機構就醫時,經醫師判斷症狀及病史符合公費用藥劑使用條件者,得開立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與是否接受流感快篩無關。

另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的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近期國內流感疫情呈下降趨勢,上週類流感門急診總就診共7萬258人次,較前一週略降2%,急診就診病例百分比低於流行閾值;上週共計14起流感群聚。近4週社區流行病毒型別以A型H1N1為主,佔82.8%。

今年公費流感疫苗開打自11月15日開跑,首波接種對象為國小至高中學生及醫事人員;12月8日起為65歲以上長者及學齡前幼兒;109年1月1日起為其他公費對象。

羅一鈞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編輯:陳清芳)10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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