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南溪口放鞭炮驅鳥 營建署:可罰6萬元以上
2019/10/21 17:28
(中央社記者吳柏緯台北21日電)日前台東縣卑南溪口傳出民眾以沖天炮驅鳥的情形,營建署今天表示,已請縣府加強巡邏勸導。若民眾未經許可,以鞭炮驅趕野生動物,將依法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的罰鍰。
內政部營建署說明,卑南溪口是國家重要濕地,目前營建署委託台東縣政府經營管理,每年挹注台東縣政府經費,執行濕地經營管理工作、民眾的環境教育與維護野生動植物棲息環境。以鞭炮驅趕鳥類的消息傳出後,已請台東縣政府加強巡邏並勸導民眾,如縣府有其他需求,營建署也會提供協助。
營建署說明,依照濕地保育法第25條與第38條的相關規定,若未經許可施放鞭炮驅趕鳥類,屬於騷擾野生動物行為,依法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若造成野生動物死亡,則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由於民國106年的國慶煙火就是選在卑南溪口濕地施放,引起不少人質疑,營建署則澄清,國慶煙火施放地選址,是依據濕地保育法及保育利用計畫規定,並經過徵詢專家學者意見、提送內政部濕地審議小組大會討論通過後才拍板定案,經過嚴格的把關程序,降低對濕地環境的影響。(編輯:林興盟)10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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