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離岸風電保護工變更案 環委要求補件再審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8日電)台電公司離岸風力發電第一期計畫中,原定水下設置基礎保護工,但因鑽探後發現海床軟弱而申請變更;環評委員今天審查後以變更緣由及分析資料不足,要求開發單位補件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評委員會今天召開「離岸風力發電第一期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一次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審查會議。開發單位台灣電力公司表示,主要為取消基礎保護工、管溝改採CLSM(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回填、取消電氣室及修正連接人孔面積等。
台電離岸風力發電示範風場位於彰化芳苑外海7.2到8.7公里處,共有21部,總裝置容量為109.2MW。
台電公司表示,原以基礎保護工的方式穩定設施,因實地海床地質鑽探顯示海床表層極為軟弱,視為無承載力,因此改以加深基樁的方式處理,取消施作基礎保護工;台電指出,向下深度視海床地質、地形不同而有差異,在對穩定性有沒有影響的前提下,每支深度約62到83公尺間。
與會的彰化縣政府代表提到,關於船隻航行速度、數量、鯨豚觀察員安排等,希望開發單位詳述;另外也希望開發單位確保海上鳥類監測錄影設備運作正常。
環評委員表示,秋冬季是鳥類遷徙的時間,施工期可能會有影響;施工期也可能與捕魚期有所重疊,希望開發單位注意及規劃;在CLSM回填部分,也有環委提出是否能做為鄰近道路填充材料。
開發單位表示,船速會在白海豚海域自動降到6節以下,在施工期也會避免在潮間帶施作,減少對鳥類遷徙的影響,也會考量漁獲期;CLSM回填部分,主要道路需回填的管線工程為台17線,則因主管機關公路總局考量道路品質,不同意使用。
環評委員要求開發單位須補件詳述說明原規劃有基礎保護工與此次取消基礎保護工的緣由及分析等資料,並承諾中華白海豚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含預告)及邊界以外1500公尺半徑內施工船隻船速該管制至6節以下,此案擇期再審。10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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