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戶外教育改每學期一次 教部:非強制無罰則
2019/8/19 19:14(8/19 19:23 更新)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9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107年8月修訂「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由每學年一次改為每學期一次,但僅是建議並非強制,戶外教育也未必都要住飯店,可採取較經濟的方式進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組長武曉霞表示,為鼓勵學生適度走出教室,教育部自97年起補助學校辦戶外教育,十二年國教課綱重視學生自我成長、與社區互動,教育部107年8月修訂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將辦理頻率由每學年至少一次改為每學期至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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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曉霞指出,戶外教育實施原則只是建議,並非強制也無罰則,學校端仍有自主調整空間,可參考家長意見去規劃;戶外教育不一定都要過夜住宿,也不一定要花大錢,學校可以考慮比較經濟的方式來達成課程安排,例如騎自行車、找學校場地借宿等,也未必都要住飯店。
為了讓學生透過戶外教育連結課本知識與真實環境,教育部也於107年訂定補助實施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試辦計畫,鼓勵學校以班級為單位安排跨區域、住宿型的戶外活動,讓學生透過戶外教育自主學習、培養團隊合作的能力,每校每學年至多申請4案,每案至多補助新台幣3萬元,107學年開始試辦,108學年納入常態性補助。(編輯:管中維)108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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