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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新交通規則 主要駕駛人制度首上路

2019/4/1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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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日電)交通部多項新修正7項的道路交通規則今天實施,部分為新措施,例如主要駕駛人制度,部分為現有規定規範得更周延,例如機車駕照遭吊扣,不得騎輕型機車。

交通部推動主要駕駛人制度,主要考量車輛所有人與駕駛人不一定是同一人,遇有事故常引起爭議,未來只要車輛有登記主要駕駛人,包括停車費、通行費等催繳資訊,會直接寄給主要駕駛人。

另外,今天起,外國人持互惠國所發有效國際駕照在台灣開車,超過30天期限要辦理駕照簽證時,不再免費,將收取新台幣150元規費。

目前法令規定,持有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輕型機車,但若機車駕照遭吊扣或吊銷後,同時取消騎乘輕型機車資格,不因擁有汽車駕照而解除,但道安規則仍不明確,這次一併修正。

新道路交通規則也放寬民眾申辦駕照照片限制,原本須檢附6個月內黑白或彩色照片,今天起可使用最近2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另交通部也刪除現役軍人不得考領職業駕駛執照規定,今天起現役軍人可考領職業駕駛執照。

還有兩項便民新規定,包括:民眾申請國際駕照簽證業務,不須再填書表作業;汽車駕駛人因身心障礙、身體機能退化或其他個人因素,可申請註銷駕照或改領較低等級駕照,但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須在吊扣期滿後才能申請。(編輯:管中維)10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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