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拒同志教育 教部修法改認識不同性別特質
2019/3/26 21:18(3/26 22:10 更新)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6日電)教育部近日預告「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修正草案」,將同志教育修正為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特質、性別認同等內涵,並納入性侵害防治教育等課程。
去年公民投票第11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同意票超過493萬票的過關門檻。
為實現公投案內容,教育部近日預告「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修正草案」,並納入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課程,以充實國中小性別平等教育的課程內涵。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原條文為「本法第17條第2項所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教育部修正條文為「本法第17條第2項所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以提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教育部指出,因應公投結果,因此修正性平法施行細則第13條,希望提供適合孩子的性平課程,同時教導孩子尊重其他人、保護好自己、防治性騷擾,以落實性平法精神,不歧視、不霸凌性別氣質差異的人。(編輯:黃于)1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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