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駁原民會 南投縣府:避重就輕無法接受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7日電)原民會公告邵族傳領遭行政院撤銷,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今天說,南投縣政府很清楚劃設過程,但南投縣副縣長陳正昇指出,說法刻意忽略某些事實、避重就輕,地方無法接受。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對於原民會公告的南投縣魚池鄉邵族傳統領域,因遭南投縣政府提訴願而遭撤銷,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質疑,是否原民會協商會議沒做足。
夷將.拔路兒則表示,其實南投縣政府也有參加劃設傳統領域的協商會議,但南投縣政府擔憂孔雀園開發案會因傳統領域劃設受影響,需要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才能動,所以才透過「程序沒有完備」來讓公告無效。
南投縣副縣長陳正昇反駁指出,南投縣政府與魚池鄉公所是向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提訴願,經行政院訴願會審議,才由行政院決定「原處分撤銷」,夷將.拔路兒今天說法,刻意忽略行政院訴願會決定,將箭靶導向南投縣政府,「原民會說法,地方無法接受」。
陳正昇也說,原民會公告傳統領域過程有瑕疵,連地方說明會都沒有草率在先,公告後引發地方反彈,造成中央和地方緊張、魚池鄉民代表會抗議,當時的鄉長陳錦倫為此道歉,草率決定讓地方分裂令人遺憾。
另外,夷將.拔路兒在立法院也強調,南投縣政府對劃設過程到公告一直都很清楚。
但陳正昇說,根據行政院訴願決定書,南投縣政府代表參加民國107年2月6日邵族傳統領域劃設案會議並「表示異議」,且107年3月7日也發函原民會,就107年2月6日會議,重申應通知公告範圍內所有公有土地管理機關,且原民會應提出確切文史資料,使縣政府了解為何經管土地成為邵族傳統領域。
訴願決定書指出,原民會未就南投縣政府所提爭議,再召集商議小組會商協調或報請行政院協調,於是就作成這件處分,與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第10條第2項規定不合。
魚池鄉公所訴願同樣指出,107年2月6日諮商會議未邀公告範圍內全部公有土地管理機關(約60多個管理單位)與會,違反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第10條,也未提供魚池鄉民陳述機會,有重大瑕疵。
根據訴願決定書,原民會107年2月6日會商公有土地管理機關討論後,公告邵族傳統領域土地,但會議未邀公告範圍內全部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單位與會;經原民會派員參加108年1月9日訴願會議,說明只邀劃設範圍內未來可能適用原基法規定的公有土地管理機關討論。因此,與劃設辦法第10條規定不符,程序不無瑕疵。
根據上述「會議未邀集全部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原民會未就南投縣政府所提爭議再會商」等理由,訴願審議委員會認為,這件訴願為「有理由」,108年1月18日依訴願法第81條,決定原處分撤銷。
訴願決定書內容也提到,南投縣魚池鄉邵族文化發展協會依據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進行邵族原住民族土地調查及劃設,成果提請部落會議通過,交由魚池鄉公所函報請南投縣政府書面審查,經審資料符合規定,107年1月3日函報原民會辦理。
原民會107年2月6日邀集相關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召開劃設商議小組會議,決議依成果所提邵族傳統領域土地範圍,辦理後續公告作業。(編輯:黃世雅)10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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