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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瓦斯塑膠管多未標用途 錯賣誤用恐爆炸

2019/1/25 15:09(1/25 15: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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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5日電)行政院消保處今天公布抽查大台北地區12件瓦斯塑膠管(燃氣用塑膠軟管),標示全部不符合,其中11件沒標示用途,外觀又像水管,萬一錯賣恐導致誤用產生裂縫,有爆炸疑慮。

行政院消保官王志宏表示,瓦斯塑膠管外觀跟水管很像,但是材質不同,而瓦斯有腐蝕性,若業者錯賣導致誤用,有可能不知用多久後會硬化、出現裂縫,瓦斯一外洩,很可能會發生爆炸事件。

為了確保安全,王志宏說,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106年9月27日公布「CNS 15996燃氣塑膠軟管」的國家標準,消保處107年7月也在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等大台北地區隨機購買12件樣品,會同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據「商品標示法」查核,結果12件標示都不合格。

不合格樣態包含7件未標示或未以中文標示商品名稱。10件未標示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或標示不完全。10件未標示或未以中文標示原產地。10件未標示主要成分或材料。8件未標示或未以中文標示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法定度量衡單位。10件未標示製造日期。

王志宏還說,並有11件未標示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加上有的業者販賣時,產品根本沒包裝,看起來就跟水管沒兩樣,萬一錯賣導致誤用,產生裂縫時會有發生爆炸的疑慮,雖然目前未聞有因此發生爆炸的事件,但若不改善現況,生命也會受威脅。

他強調,針對全部標示都不合格,將依據「商品標示管理法」規定,要求製造商限期改善,否則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這項產品7月1日起列入應施檢驗項目,以強化產品安全。(編輯:張芷瑄)10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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