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輛重機停同一汽車格試辦佳 108年元旦起法制化
2018/12/8 17:54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8日電)法規規定大型重機要停在汽車停車格,雙北市2年多前向交通部提出試辦一個汽車停車格停放多輛大型重機,因成效不錯,交通部決定法制化,已修改相關規定,預定明年元旦實施。
根據目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250cc以上大型重機,要停放在小型汽車停車格,且一個停車格只能停一輛大型重機,對都會區來說,因停車不容易,很多人發現,一個汽車停車格只限停一輛大型重機很浪費空間。
交通部表示,雙北市2年多前向交通部提出要求,試辦讓多輛大型重機,可同時停在一個小型汽車停車格,每輛重機仍按每一停車格費率收費,因成效不錯,交通部今年7月也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近期將完成法制作業,明年元旦起實施。
交通部說,停車管理屬於地方事務,如果地方政府仍認為一個汽車停車格只能停一輛大型重機,則依地方政府公告為準。(編輯:黃于)10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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