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西打出現沈澱物僅能換貨 消基會批離譜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5日電)寶特瓶裝蘋果西打出現變質與異物沉澱,大西洋飲料公司開放民眾持購買發票或未開封空瓶進行換貨,消基會今批評,製造公司應主動進行退款,而不是只能換貨,「非常離譜」。
蘋果西打2公升裝部分產品變質、出現沈澱物,大西洋飲料公司在官網聲明,凡購買到買蘋果西打2000ml異常商品,生產日為107年9月28日有效期限為108年6月25日以前,可持購買發票及未開封亦未過期之案內產品將可於各通路進行換貨或電本公司。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批評蘋果西打製造公司在商品出現異常後的應對及消保措施。
消基會秘書長吳榮達指出,大西洋公司在事發後,僅讓民眾持發票或是沒開瓶的蘋果西打來「換貨」,但公司應該從銷售系統、電子發票等,主動找到消費者退款。
吳榮達舉例,中油油品出現問題,只要是來加油、無論是否出現問題,都主動進行退款、甚至賠償2倍加油金額,但大西洋飲料公司卻只讓消費者換貨,「非常離譜」。
吳榮達強調,消保法清楚載明,若因過失造成消費者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性賠償金額,若是重大過失,得請求三倍以下懲罰性賠償金,且依據食安法規定,若消費者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台幣5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計算。
此外,吳榮達批評,根據食安法規定,食品業者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就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並辦理回收,並主動通報直轄縣市主管機關,大西洋公司在接到消費者申訴時,就不應販賣,且要主動回收、通報主管機關,但大西洋這些動作都沒做。
消基會董事長雷立芬則指出,大西洋官網7月就接到投訴,顯示可能7月生產的產品就有問題,業者應第一時間告訴大眾發生什麼事情、什麼商品有疑慮,但大西洋公司的回應都相當沒有誠意。
雷立芬呼籲,政府力推食安五環,但每次食安事件發生,業者好像只要發個聲明,請消費者來退貨就好像沒事了,政府應該有更積極的措施,避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一再發生,大西洋公司也應該針對出現問題的產品進行妥善說明,並有更妥善的賠償措施。(編輯:李亨山)10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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