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日出勤加班 雇主應給加倍工資
2018/10/10 10:11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0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如果勞工在國慶日出勤加班,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如果遇到勞工例假或休息日,還可補假一日。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國慶日為紀念日之一。
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凡是內政部所定應放假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都應休假;雇主並應照給工資。
勞動部說,凡適用勞基法勞工,國慶日當天,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果徵得勞工同意當天加班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國慶日當天如果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雇主還應於其他工作日給予勞工補假一日。
勞動部表示,國慶日出勤及工資給付事宜,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如果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將有專人進一步處理。(編輯:李明宗)10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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