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國慶日出勤加班 雇主應給加倍工資

2018/10/10 10:1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0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如果勞工在國慶日出勤加班,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如果遇到勞工例假或休息日,還可補假一日。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國慶日為紀念日之一。

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凡是內政部所定應放假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都應休假;雇主並應照給工資。

勞動部說,凡適用勞基法勞工,國慶日當天,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果徵得勞工同意當天加班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國慶日當天如果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雇主還應於其他工作日給予勞工補假一日。

勞動部表示,國慶日出勤及工資給付事宜,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如果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將有專人進一步處理。(編輯:李明宗)107101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