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軍條款 NCC主委:不贊成修持股比例
(中央社記者朱則瑋台北30日電)NCC主委詹婷怡今天說,黨政軍條款一定要修,且由於條款牽涉甚廣,因此,不可能單獨修法,就修法內容而言,她個人不贊成修持股比例上限,但還是要看各界最終共識決定。
廣電三法包括「有線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以及「衛星廣播電視法」,因爭議多時,修正案在民國104年12月18日於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105年1月8日才生效施行。
不過,施行以來,黨政軍條款內容引發不少爭議,屏東縣議員宋麗華先前在公開市場購得股票,造成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台數科違反黨政軍條款,不僅併購案破局,旗下包含中投在內5有線電視業者,也各挨罰新台幣20萬元,這種「只罰業者,不罰投資者」規定,容易造成惡意投資行為。
各界對於黨政軍條款「不合時宜」已有共識,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計畫修訂廣電三法,其中就包含黨政軍條款,但對於實質修法內容跟時程始終沒有明確表態,NCC主委詹婷怡今天與媒體座談時說,黨政軍條款修法一直有在討論,對於上路時間NCC沒有預設時程,但「她比大家還急,希望越快越好」。
現有條款規定黨政軍持股比例連一股都不能有,修法後是否放寬持股上限,詹婷怡表示,她個人不贊成用放寬持股比例方式去修法,這樣好像變成政黨跟媒體的合作門檻,屆時比例要設多少一定無法達成共識,黨政軍條款立法精神是為了保障言論跟新聞自由,一切還要從原始立法精神來討論,單談比例數字沒有意義。
詹婷怡認為,大家把太多枷鎖跟責任加在黨政軍條款上,因此,黨政軍條款不可能單獨修法,其他法規沒有一起修改,黨政軍條款就算修訂也無法發揮功能。
詹婷怡說,修法也要有配套措施,未來會透過說明會等方式,蒐集大家意見,凝聚共識,討論出最佳且外界最能接受的修法內容,假使沒有達成共識貿然上路,NCC跟整個產業都會受到傷害。(編輯:李信寬)10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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