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實習空服員影響飛安 民航局:訓練需合格
(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25日電)不滿華航招募大學生實習空服員,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天赴民航局抗議,對此,民航局回應,只要通過2個月的安全訓練,成為合格空服員,即可執行飛安工作。
華航今年首度與4所院校合作,招募「實習空服員」,每學期提供新台幣15萬元獎學金,可上機服務實習、每月飛行60小時,引發爭議。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赴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抗議,他們認為,實習空服員的訓練與經驗均不足,不該讓他們在工作現場中獨立執行飛安與服務工作,獨自承擔風險。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同時也是華航企業工會理事的蘇盈蓉在現場表示,若是華航真的要讓實習空服員上機服務,為確保飛安與服務品質,不僅不能降低原機上人力,甚至一台飛機只能派遣一名實習空服員,且需另加派一名正職空服員在旁協助與督導。
對此,民航局標準組長林俊良回應,一般產學合作是教育部跟業者之間的事,但因為空服員訓練計畫需要民航局核准,所以需要報請民航局,而華航確實在上週通報,目前正在進行審查。
林俊良表示,民航局對空服員學歷沒有要求,合格空服員需要進行2個月安全訓練,並考驗合格,才能穿上制服在機上執行飛安工作;另外,機上人員如仍屬見習或試用階段,皆不得視為機上的最低派遣員額。
華航今天也透過簡訊回應,「航空服務人員產學合作實習」相關規劃與作業皆符合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產學合作實習生適職性亦符合民航局「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華航將飛航安全視為企業存續的根本,產學合作實習生須通過與新進客艙組員完全相同訓練及考核,並在監督指導下進行機上實習,華航將按民航規範辦理,人力配置皆會報民航局核備。
華航並表示,現階段華航空服員不缺額,約3000餘名,產學計畫試行階段僅24名,比例極低,實習生的配置不影響飛安。(編輯:梁君棣)10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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