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專家:只要製劣油 都應該判刑
2018/4/27 13:40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7日電)食安專家今天表示,劣油案嚴重打擊民眾食安信心,不論是否對人體造成實際危害,都應該判刑,否則恐讓不肖業者更為所欲為。
台灣近年來爆發多起油品安全事件,頂新公司民國104年被控從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豬油、牛油等飼料油,提煉成食用油後販售,頂新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等6人,被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彰化地方法院一審以「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判決無罪,但台中高分院今天改依違反「食安法」等罪名,重判魏應充15年徒刑,其中6年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對於油品安全問題,台北榮總臨床毒物科主任楊振昌告訴中央社記者,油品在精製過程中會產生醛類、過氧化物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經過檢驗雖然含量沒有超標,但風險仍然存在。
他強調,食安最重要的就是安全、安心,以前常嘲笑中國大陸的食安很糟,黑心事件層出不窮,反觀國內黑心食品也愈來愈多,如果連大廠都無法信任,恐重擊民眾對於食安的信心,吃下的每一口食物都不放心,比對身體造成的傷害更嚴重。
台大腎臟科主治醫師、中華民國毒物學學會秘書長姜至剛也表示,油品好壞其實有檢驗標準可依循的,但近年因科技發展,就連爛油也能「化腐朽為神奇」,甚至做到符合法令規定,但並不代表食品業者就能這樣做,因此不論是否對人體造成實際危害,都應該判刑。
姜至剛指出,這幾年台灣食安事件層出不窮,違規手法幾乎都是摻偽假冒,希望降低成本、謀取暴利,以「劣幣驅逐良幣」的趨勢愈來愈明顯,雖然很難精確計算對民眾健康造成多少傷害,但對於消費者心理的衝擊卻是大得難以想像。(編輯:黃瑞弘)10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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