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12處青年活動中心 經營至114年
2018/1/6 17:11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6日電)教育部日前預告將要廢止「青年活動中心住宿設施管理及安全維護辦法」,救國團今天以新聞稿表示,根據相關落日條款,12處青年活動中心之類的住宿設施,將經營至114年2月。
由於母法「發展觀光條例」第24條第3項已在104年初修法刪除,教育部日前預告將要廢止「青年活動中心住宿設施管理及安全維護辦法」。救國團媒體聯絡人邱予宣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共有12處青年活動中心之類的住宿設施受到影響。
根據新聞稿,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是依政府指示,由救國團設置,以協助政府解決青少年問題。由於服務對象以青年學生為主,故後來行政院乃指示以教育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救國團指出,發展觀光條例第24條第3項刪除後,對象涉及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及勞工中心等10種不同類型在內,非僅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本條例第70條之2也規定,自104年修正施行後的10年內,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旅館業登記、領取登記證及專用標識,青年活動中心仍可繼續經營,有10年的緩衝期。
救國團並說,劍潭活動中心的使用執照是宿舍,並無安養二字,且該中心附設終身學習中心已正式停辦,同時救國團已決定不再參加國際旅展。
救國團指出,青年活動中心迄今均合法經營,且為全國青年學生及社團辦理學校師生幹部訓練,青年學生休閒活動、公民訓練、童軍活動、戶外體驗教育、露營活動等等,各類建物的公安消防及保險等皆符合政府法規,對於擴大青年休閒活動及地方經濟發展,在地居民就業均有諸多貢獻。10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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