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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授予法修法 教部盼列優先法案

2017/12/27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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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7日電)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表示,為了鼓勵大學創新,將爭取「學位授予法」修法列為立法院下個會期的優先法案。

教育部今天召開記者會分享多個大專創新計畫,教育部次長姚立德表示,目前「學位授予法」修法草案已送到行政院審議,有多個重要變革。舉例來說,除了原本的藝術類、應用科技類碩博士外,未來也開放體育類用技術報告、作品、成就證明取代學位論文。

姚立德表示,修法後,體育系選手拿到奧運金牌,就可用此「成就證明」拿到學位,不再一定要用論文判定他的資格。

另外,草案也將納入「學院實體化」概念,鬆綁大學招生和授予學位,未來「系進院出」或「院進系出」都將更有彈性,視學生修課狀況而定。

曾擔任台北科技大學校長的姚立德也提到,為了鼓勵學生先就業,獲得一定社會經驗後,再回到校園繼續進修,產學合作專班4年制的學生,未來修完2年學分後,就可得到「副學士」學位,工作後一段時間,再回到學校把剩下的2年修完,取得「學士」學位。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逕讀博士班(學逕博),過去如果沒通過資格考、學位論文審查等,就只有學士學歷。修法後開放學校在一定的把關下,可改授予碩士學位。

教育部部務會報已於11月底通過「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目前正送行政院審議中。高教司長李彥儀當時強調,會將該法案列為立法院下一個會期的教育部優先法案,爭取在民國107年8月的新學期正式上路。10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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