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訂學術倫理規範 107年初完成
2017/6/16 12:21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中16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今年5月底已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處理原則,希望各校於明年1月底前完備相關規定,如有疏失,將列獎補助款和招生名額核定的參考依據。
教育部今天在亞洲大學舉行全國公私大學校院教務、校務主管聯席會議第二天議程,今天進行提案討論。
台大日前發生論文造假,重創學術聲譽。教育部高教司表示,今年5月底已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處理原則,明訂學校應訂定學術倫理規定,如學術倫理規範、權責單位、修習辦法、違反樣態、處理程序、處分條款和監管機制,如有疏失,將列為獎補助款和研究所招生名額核定的參考依據,希望各校明年1月底前完備相關內容。
為協助各校建立學術倫理機制,高教司也表示,預計今年底前,和科技部合作,設立學術倫理專案辦公室,協助學校建立學術倫理機制,而教育部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也會因應申請科技部計畫的需求,開發研究人員所需的學術倫理相關課程。10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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