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汽車共享 高市2年設50站處
2017/5/25 17:20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5日電)汽車共享時代來了!民眾可以透過甲地租、乙地還的方式取代自有汽車,高雄市長陳菊今天與業者簽約,確定今年10月提供體驗,明年5月以前最少設5租用站處,2年設50站處供租用。
共享汽車在先進城市已經很盛行,民眾可以透過租用方式,在甲地租車乙地還車,取代自擁汽車,可以省下養車、修車及找尋停車位的不便和龐大支出。
市府交通局估計明年營運初期,擬採每小時新台幣300元租用費,要讓民眾體驗共享汽車的便利,也會考慮結合一卡通提供優惠,讓民眾力行使用綠能及節能運具。
陳菊代表與得標業者電馳公司簽約,業者將結合納智捷、汎德、華城電機、亞太電信等知名大廠共同打造屬於高雄款電動汽車共享系統(K-Ecar sharing)。
陳菊說電動汽車共享系統如同汽車版「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將提供民眾便捷的交通服務;業者負責建置營運處點,提供市民另一種綠能運具。估計這項投資可以增加高雄市3年約新台幣3億元以上的投資額,共創政府、民間、企業三贏局面。
交通局要求業者於今年10月生態交通盛典活動期間於哈瑪星提供1處站讓民眾體驗,明年5月前設置5站處營運,2年內完成50站處並提供至少84輛純電動車甲租乙還服務。
市府與電馳公司完成簽約後宣示高雄市正式邁入電動汽車共享時代。10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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