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隧龜速低於70公里 4/10起最高罰6000
2017/4/7 19:26(4/7 20:02 更新)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7日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3月10日起,已將國道5號雪山隧道最低速限從每小時60公里提高到70公里,今天再次提醒,4月10日開始執法,低於70公里者將開罰,罰鍰從新台幣3000元到6000元。
國道5號容量已飽和,每逢假日一定塞車,因雪隧內無法變換車道,若遇龜速車輛,塞車更嚴重,高公局檢討後,3月已將速限從60公里提高到70公里。
高公局提供用路人1個月適應緩衝期,4月10日啟動人工執法取締,違者處3000元到6000元罰鍰。
高公局說,雪隧內原就設有6個測速照相桿,科技執法系統啟用後,平均1.6公里建置1台具照相與錄影功能執法設備,雙向共設置16個,可取締超速、龜速、任意變換車道、惡意逼車及未保持安全車距等違規。
高公局在雪隧沿線各交流道入口約300公尺到400公尺處、特殊路段(施工、下坡路段)及速率變化區都設速限標誌牌,提醒用路人依速限標誌指示行車。10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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