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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案張正琪喊冤 台大:可循管道申訴

2017/3/2 13:05(3/2 13: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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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日電)台大論文案社會矚目,被解聘的教授張正琪今天出面喊冤。台大校方稍晚透過聲明,強調調查秉持公正、公平原則,當事人仍可提出申訴,或向教育部提起訴願。

台灣大學教授郭明良違反學術倫理案,台大校級教評會日前做出決議,解聘郭明良、張正琪等人,有論文共同掛名的台大校長楊泮池被認定無違反學術倫理。

張正琪今天出面喊冤,認為自己是校園政治鬥爭的受害者和代罪羔羊,而台大教師評審委員會的審議結果輕重失衡、悖離事實,她要出來捍衛自己的學術名譽與權益。

對此,台大校方今天發出聲明回應,強調調查過程中,有請論文相關作者說明,後續也有多次書面回覆對質。最後調查小組委員依據專業,逐篇討論是否違反學術倫理,最後才綜整當事者的責任。

台大校方指出,日前公布的決議,是經過校教評會討論和投票。由於牽涉到解聘,後續還要經過系、院、校三級三審,當事人還是可以再提出說明解釋,之後也可向台大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或向教育部提起訴願。

部分媒體今天報導,張正琪在記者會上曾說,調查過程中,校方多位人員曾叫她「閉嘴」。台大聲明則解釋,「本案於105年11月9日郭明良教授主動向校方提請調查之初,校方即指定主任秘書為校方對外統一發言窗口。」主任秘書林達德今天也說,「閉嘴」之說並非事實。10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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