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銘入主台灣寬頻通訊案 NCC通過
2017/2/22 15:40(2/22 17:22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22日電)亞太電信董事長呂芳銘以個人資金入主台灣寬頻通訊(TBC)案,NCC今天決議以22項附負擔方式同意,包括改善財務結構、加強國內基礎建設等承諾事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下午舉行記者會表示,以22項附負擔方式同意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呂芳銘以個人資金入主台灣寬頻通訊案(TBC),包括黨政軍條款、改善財務結構、加強國內基礎建設及維持市場公平秩序部分等。
NCC說,申請人承諾今年第2季完成數位化,關閉類比訊號,且不經營新聞頻道,改善負債比例,並限制不得將股份轉讓給鴻海、亞太電信,避免違反黨政軍條款等。10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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