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脫序師被炒要提告 教局:尊重
2017/2/10 16:46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0日電)高市某高中男教師請病假期間帶畢業女學生出國旅遊、上課放限制級電影又飆髒話,被學校解聘經申訴未果,揚言提行政訴訟,高市教育局今天說,尊重法律賦予當事人的救濟權益。
這名遭解聘的已婚中年教師,在高市某公立高中教國文,於2012至2013年間請病假期間,帶畢業女學生出國旅遊,事後被記過處分,另被檢舉課堂上罵三字經、上課遲到等。
他2015年11月初還被家長投訴在課堂上播限制級電影「香水」給高一學生看,驚悚暴力、露點等限制級畫面讓學生看了做噩夢,他事後不服校方制止,當面咆哮行政人員,還在臉書上辱罵。
校方認為,這名男教師不適任,無須輔導,移送校方教評會懲處,去年1月決議將他解聘。他不服向高市教育局申訴成功,但後來校方再向教育部申訴,獲教育部力挺維持解聘決議。這名教師事後表示,將提行政訴訟爭取自身權益。
高市教育局表示,這名教師當時認為學校未給他改正機會就解聘,有違程序規定,去年向教育局申訴,教育局申評會當時評議決議「申訴有理由,學校應另為適法之處置」,這是由程序面考量當事人還可經由適當輔導予以改正;中央申評會評議理由則在於保障學生權益,如兩者衝突,須優先保障學生,如當事人顯無期待其有檢討改進的可能,自無輔導必要。
教育局說,高市申評會、中央申評會均為依法組成的委員會制,教育局對他們所為決議均予以尊重。
教育局指出,當事人如不服中央申評會評議決定,可於評議書送達次日起兩個月內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教育局尊重法律賦予當事人的救濟權益。10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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