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沒開頭燈 交通部:元旦後沒有要罰
2016/12/27 13:43(12/27 13:45 更新)
(中央社台北27日電)交通部今天表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並未修正汽機車白天都要開亮頭燈的規定,106年1月1日後,白天不開亮頭燈並不會有處罰。
網路傳言元旦新規定,106年1月1日後,白天不開亮頭燈要罰款。
交通部今天澄清,新型式機車新車自106年1月1日起應配備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之頭燈;其他新型式小型車新車自107年1月1日起,新型式大型車新車自108年1月1日起應安裝晝行燈。
交通部說,規定並沒有要求使用中已領有牌照汽機車車輛需強制加裝晝行燈或啟動即開啟頭燈功能。
交通部宣導實施駕駛人白天開頭燈行駛,提醒來車注意、增加反應時間、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事故發生。
但交通部進一步說明,目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並未修正汽機車白天都要開亮頭燈的規定,所以白天行車除了依規定於隧道、調撥車道、設有標誌指示之山區或特殊路段、涵洞或車行地下道等路段應該開亮頭燈外,於其他道路不開亮頭燈並不會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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