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科學會公布孩童螢幕時間最新建議
(中央社記者顏伶如波特蘭21日專電)兒童每天可以花多少時間在3C產品前面?根據美國小兒科學會公布的最新建議指南,2歲到5歲孩童每天花在螢幕前的時間,應限制在1小時之內。
今天出刊的最新一期「小兒科期刊」(Pediatrics),報導了美國小兒科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針對兒童使用3C產品的「螢幕時間」(Screen Time )最新建議指南。「螢幕時間」的定義包括看電視、玩手機、使用電腦或平板電腦等有螢幕的3C產品。
根據這份建議指南,1歲6個月以下的嬰幼兒應該盡量避免有任何螢幕時間,除了使用視訊之外。
對於1歲6個月到2歲之間的孩童,美國小兒科學會建議,家長如果要讓孩子接觸數位媒體,應該選擇高品質的節目,而且父母應該陪著子女一起觀賞這些節目,從旁協助孩子理解播放內容。
美國小兒科學會這份建議指南當中表示,2歲以上、5歲以下的孩童,每天螢幕時間應該限制在1個小時以下。同樣的,這個年齡階層的孩子在接觸數位媒體時,旁邊也應該有父母親的陪伴。家長應該教導孩子了解節目內容,並且幫助孩子如何把學到訊息應用在自己置身的現實世界裡。
「小兒科期刊」報導指出,對於年齡在6歲以上的孩子,家長應該訂定每天可以使用多久「螢幕時間」的規範,而且家長要注意孩子不能因為使用數位媒體,導致睡覺或體能活動的時間受到排擠或剝奪,因為睡眠與運動對兒童健康是非常重要的。
對於孩子在家裡使用3C產品的地點,「小兒科期刊」報導當中也建議,家長應該做出「不受媒體打擾」(media-free)的時間與地點,例如吃晚飯的時段就可以列為「不受媒體打擾」的時間,房間則可以列為不可以玩手機的「不受媒體打擾」特定地點。
這份建議指南的主筆人之一、密西根大學(University of Michigan)小兒科醫師雷德斯基(Jenny Radesky)在聲明中表示,家長採取主動態度,思考孩子們使用3C產品的狀況,進而與孩子們好好溝通,因為孩子們花太多時間在數位媒體前面,可能意味著他們沒有時間玩耍、念書、交談或睡覺。
雷德斯基指出,「最重要的是,父母親應該扮演孩子的『數位導師』,教導孩子如何將數位媒體當成一種可以用來發揮創造力、與別人聯繫並且學習新知的工具。」10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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