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三法三讀 NCC:數位匯流邁步
2015/12/18 20:38
(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18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廣電三法部分條文,NCC表示,將有效促進數位匯流、強化市場競爭秩序、確保消費者收視選擇權等,邁出數位匯流第一步。
廣電三法(有線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與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國101年3月送進立法院,歷經委員會初審、朝野立法院黨團多次協商未果,昨天終於達共識僅處理沒爭議條文,趕在第8屆立法院會期最後一天完成修法。
修正重點包括黨政軍維持零持股、購物頻道納管及商業性置入性行銷法制化等。通過兩項附帶決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重新討論有線電視分組付費辦法,6個月內訂定,送立法院審查;有關無線台必載,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前依現行NCC函釋維持現狀,等全面數位化後再檢討。
NCC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特別感謝各黨團對廣電三法的寶貴意見與支持;至於尚未處理的爭議條文,將持續研議並與各產業對話溝通,共同尋求解決方法。
NCC指出,廣播電視法修正重點為落實施行人權兩公約,刪除對節目內容不合時宜管制;衛星廣播電視法引入活水,明定許可置入性行銷及贊助;有線廣播電視法包括放寬有線電視經營區域限制、加速有線電視數位化建設與調整收視費用管制機制等。
NCC主任委員石世豪表示,感謝立法院支持與肯定廣電三法,才能順利完成修法,將儘速完成廣電三法相關授權子法的訂定,並以廣電三法為基礎,持續推動「匯流五法」,完備通傳法制,並藉以提升通訊傳播產業競爭力,增進消費者權益與福祉。10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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