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食品容器耐熱性 4件不合格
2015/9/8 12:15
(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8日電)食藥署今天公布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的稽查結果,在54件產品的熱性試驗中,有4件不合格。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上午發佈今年3-4月期間執行的「強制標示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品項加強稽查計畫」,總計查核33家塑膠材質的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製造工廠。
其中有1家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缺失,且複查不合格已依法處辦中,其餘GHP缺失及產品標示不符合規定皆已改正完成。
食藥署另行抽驗54件塑膠材質的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產品進行耐熱性試驗,2業者共4件不合格,包括今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的3件,已被開罰新台幣5萬元,以及宇昌企業公司的1件,由轄區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辦中。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原說,重點查核項目包括含塑膠材質的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應標示項目是否符合規定、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工廠的製造業者是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並針對含塑膠材質的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抽樣檢驗耐熱溫度符合性。10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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