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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芝子實體菌絲體差很大 7/1須標示

2015/6/2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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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6日電)坊間靈芝、牛樟芝類食品種類繁多,一朵朵的牛樟芝子實體奇貨可居,價格與發酵培養的牛樟芝菌絲體相差懸殊,食品藥物管理署要求7月1日起如實標示。

食藥署指出,「真菌類食品標示管理原則」7月1日施行(以產製日期為準),產品外包裝應明確標示真菌類原料中文名稱、拉丁學名,加註使用部位為子實體、菌絲體或子實體加菌絲體及其培養方式,不能以圖片誤導,只有使用子實體的產品,才能標示通用名稱或群族名稱。

以牛樟芝舉例來說明,使用子實體的產品,可以標示通用名稱「樟芝」;如果僅使用菌絲體,品名及標示應完整註明為「牛樟芝菌絲體」,外包裝不得出現子實體圖片;混合使用菌絲體與子實體,應標示「本產品為牛樟芝菌絲體與子實體混合」或同意義字樣。

食藥署提醒,標示不合格讓消費者誤解的真菌類食品業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衛生機關可依法開罰新台幣4萬至400萬元罰鍰。10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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