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勢快速道路環評撤銷 尊重環評決定
2015/2/24 16:35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4日電)去年8月底動工的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工程,台中市政訴願敗訴。台中市府今天表示,未來是否進行第一階段環評重審,或進入第二階段環評,由環評會審議決定。
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工程動工前市府環保局曾多次建議進行第二階段環評。但前市府團隊基於趕工強行推動,導致市府訴願敗訴,依法必須暫停施工。
台中市石岡居民去年5月提出訴願,不服市府僅進行第一階段環評,且開發單位相關人員在審查過程中並未迴避,質疑決議的客觀公正性。台中市訴願審議委員會日前決議撤銷原處分,也就是市府通過環評審查失去效力。
台中市副市長林陵三表示,尊重訴願審議委員會決定,依法暫停施工,將針對委員會意見再次召開環評會;未來應進行第一階段環評重審,或是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則由環評會審議決定。
根據最高行政法院見解,行政院環保署近期審議的開發案件中,包含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大安大甲溪水聯合運用輸水工程等案,均撤銷原公告,由訴願人取得勝訴,認為開發單位針對重大案件應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進行第二階段環評。
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工程開發案已於103年8月31日動工,總經費新台幣49億元,現已發包6.2億元,工程進度13%。10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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