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裁准暫時處分 黃國昌:須接受歷史審判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19日電)憲法法庭今天針對國會職權修法裁准暫時處分。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對於裁定的結果,雖然遺憾,但並不意外;作為法律人,他一定尊重憲法法庭的裁定,但憲法法庭也須接受輿論檢視及民主的歷史審判。
國會職權修法生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及總統賴清德、監察院認為有違憲之虞,先後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今天裁准暫時處分,相關法律在釋憲案宣判前應暫時停止執行。
黃國昌日前以立法院代表身分赴憲法法庭暫時處分案準備程序庭,他下午透過臉書表示,對於裁定的結果,雖然遺憾,但老實說,憲法法庭不惜從一開始就自我踐踏正當法律程序,一路急著配合「四箭齊發」的民進黨政府,到今天上午民進黨發言人吳崢預告憲法法庭將會作出暫時處分,其實結果不令人意外。
黃國昌表示,無論從「受理與否」基準,到「暫時處分」的要件,在這個由總統賴清德緊盯、民進黨政府抗拒的國會改革釋憲案中,憲法法庭大幅變更既往建立的審查基準,不該受理的聲請竟然受理,根本不符要件的暫時處分也准了,真的讓人無法理解。
黃國昌質疑,面對已經休會的國會,到底國會職權修法有什麼不可回復的損害,到底有什麼重大公益遭受侵害,又到底有什麼急迫必要性;即使在會期最後一天院會通過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迄今為止都沒有時間表,成立的兩個調查小組亦無運作,調查委員會一提案則馬上被民進黨拉協商,根本還沒成立。
黃國昌表示,作為法律人,他一定尊重憲法法庭的裁定,但憲法法庭的決定也必須接受輿論檢視,更必須接受台灣民主發展的歷史審判。
黃國昌說,他想和關心國會改革釋憲案的朋友說「我們毋須灰心,更不必失志」,因為台灣的國會改革不能再裹足不前,就算前方荊棘遍布,只要信念堅定,縱然全身扎滿銳刺,最終定能昂首闊步向前邁進。(編輯:蘇志宗)11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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