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用水大戶強制使用至少5成再生水 2/1上路

2024/1/21 11:4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1日電)為強化枯水期供水韌性,經濟部水利署針對用水大戶訂定強制使用再生水新規,要求每日計畫用水量達2萬噸以上開發單位的工業用水須使用至少5成系統再生水,2月1日將正式上路。

氣候變遷導致枯旱風險增加,2022年5月18日總統蔡英文公布修正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擴大再生水使用範圍不限水源短缺地區,未來一定規模以上的開發行為,須使用一定比率系統再生水,經濟部並在2023年8月8日通過子法修正。

根據經濟部訂定子法,開發單位計畫用水量達每日2萬立方公尺(噸)以上者,屬於工業用水部分應使用至少50%系統再生水,適用範圍包含新設廠與擴廠案。子法通過後,經濟部給予廠商半年緩衝期,自今年2月1日起將正式上路。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今天告訴中央社,先前已與廠商充分溝通及宣導,告知自今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廠商均表達可以配合;水利署未來會在用水計畫書進行審查,若適用新規的業者未符合新制規定,將無法開發。

若開發行為所在直轄市、縣(市)或特定園區內的系統再生水供應條件不足時,開發單位可採兩種方式替代,第一,取用廢(污)水放流或排放點後,未排入下水道系統的廢(污)水或放流水,經處理再利用;第2,與同一自來水供應地區內既有用水事業交換水源,以代替履行使用系統再生水義務。(編輯:蘇志宗)113012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