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業者與銀行往來困難?金管會籲銀行個案審酌風險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4日電)為協助網路借貸平台自律,金管會擬定P2P指導原則草案並在今天找業者開會。今天會議包括2重點,第一是無論純網路借貸、涉及債權轉讓等各類型P2P業者均在指導原則管理範圍,第二是針對P2P業者反映與銀行往來困難,金管會請銀行從個案審酌風險,而非看到「P2P」就拒於門外。
imB詐騙風暴讓外界憂心P2P產業成為詐騙溫床,金管會原先研議輔導P2P業者成立公會並督促業者訂定自律規範,但P2P業者樣態廣泛,業界對成立公會意見分歧,金管會因此改研議制定上位指導原則,並在今天下午邀集P2P業者及銀行業者開會討論指導原則草案。
對於今天溝通會議,金管會表示,會議主要是聽取P2P業者與銀行業者對指導原則草案的意見,將納入研議參考。
根據與會人士轉述,今天的會議包括2項重點,第一,銀行局會中提到,金管會擬定的網路借貸平台事業指導原則,管理對象包括所有P2P業者,即純網路借貸、涉及債權轉讓類型等均包含在內;同時,銀行局希望業界摒棄成見,全部業者共同加入同一個業界公會。
其次,有P2P業者於會中反映,銀行可能顧慮金管會指導原則尚未定案,在風險控管不明確的情形下,已有銀行先停止和P2P業者部分業務往來,例如虛擬帳號等,對P2P業者影響甚鉅。
P2P業者直言,現在還在討論指導原則的過渡期,已有銀行在態度上先「縮手」,傾向停止與P2P業者有業務往來;有業者反映,實際上P2P業務僅占營收極小部分,非主營業務,但因沾上一點邊,就被銀行視為風險較高的客戶,遭遇池魚之殃。
與會人士轉述,針對P2P業者提出與銀行往來困難,銀行局在會中指示,銀行應從個案衡量風險,不應僅看到P2P產業就全然拒絕。
金管會擬定網路借貸平台事業指導原則草案,涵蓋3大重點,第一是禁止P2P業者服務模式涉及金融特許業務,第二是強化實名制等6大強化風控方向,第三是落實個資保護等7大消費者保護措施。
金管會在草案中明定,網路借貸平台業者應要求借貸雙方在同一家銀行開戶,並由銀行直接在帳戶間做借貸款項移轉。P2P業者反映此項限制嚴格反而造成困擾,金管會允諾再研究,若不強制要求在同一家銀行開戶,是否有其他替代性金流控管措施。
台灣金融科技協會理事長蔡玉玲認為,目前P2P業者樣態多元分歧,現階段要訂定專法不容易,在沒有對P2P有特定法律管制的環境下,金管會願意出面主導指導原則,提供P2P業者及銀行在風險控管上的遵循方向,對P2P產業發展有助益,對此樂見其成。
不過,蔡玉玲也提到,銀行對P2P業者風險評估傾向保守,對於P2P業者與銀行往來困難,還是需要金管會出面協助。(編輯:張均懋)11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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