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與數位巨擘對話 Google提共榮、新聞業盼增分潤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6日電)Google跟廣電媒體對話今天落幕,Google提出追求雙贏的數位共榮方案,廣電公會則希望也討論YouTube演算法、打擊盜版等議題,並提供流量基準以外的分潤方式。數位部表示,會盡快把4場會議重點呈報到行政院跨部會小組。
數位發展部今天跟文化部共同召開第4場新聞媒體業與大型數位平台對話會議,Google出席6名代表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管的電視新聞媒體業者展開對話,中華民國電視學會推派3名代表和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推派2名代表與會。
數位部在會後發布聲明表示,會議中新聞媒體代表與數位平台代表都認同兩點,第一,雙方都認同推動健全的新聞媒體環境有助於推動民主社會,雙方應追求共榮雙贏;第二,Google在會中主動提出追求雙贏的數位共榮方案,兩公會樂見並呼籲其他數位平台跟進響應。
數位部已在12月召開4場大型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對話會議,會盡速把4場會議對話重點呈報到行政院跨部會小組進一步研議。數位部未來將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與文化部、NCC及公平會等,進行更緊密合作,以協助台灣新聞媒體數位轉型與永續營運。
電視媒體兩個公會也發布聲明,期待國際數位平台善盡夥伴責任,兩會會員都是專業生產內容(PGC)的業者,YouTube的演算法與推薦機制,是重要而嚴肅的議題,盼平台用更具體的做法回應電視媒體,包括就影響流量跟營收的措施,應該跟電視媒體事先協商溝通,並在目前以流量分潤的模式外,提供其他的分潤方式。
公會指出,期待平台直接跟電視媒體建立有效的溝通管道、提撥資金與協力資源,不以基金會或政府做為中介,以維護新聞媒體的專業自主。公會也向平台喊話,希望跟公會建立打擊盜版、內容農場、詐騙冒用的「快速停損夥伴機制」,共同解決問題。
兩公會呼籲,各界應共同推動立法,重新梳理數位國家應有的市場規管,參考歐盟數位市場法(DMA)訂定數位公平法、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SA)訂定數位平台管理法,也參考澳洲訂定媒體議價法。
Google發布聲明表示,支持數位平台跟新聞業合作,並盡速啟動「共榮」的數位政策方向。報業、雜誌兩公會已在12月2日對話會議上表示樂見Google主動提出方案,期待電視學會跟衛星公會也共同支持Google 提出的共榮方案。(編輯:潘羿菁)11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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