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標租6宗太陽光電用地 總面積2.92公頃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6日電)配合政府2025年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20GW總體目標,財政部國產署今天推出6宗國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供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面積合計約2.92公頃,並將於6月14日開標。
國產署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指出,配合政府再生能源發展政策,推動光電設備設置,再度推出6宗標的,分別位於新竹市、彰化縣田中鎮、雲林縣林內鄉、高雄市燕巢區、台南市官田區及屏東縣南州鄉,面積合計約2.92公頃。
國產署官員表示,這6案區位及基地條件俱佳,由國產署中、南區分署辦理標租公告,並於今年6月14日開標;其中彰化縣田中鎮、雲林縣林內鄉、高雄市燕巢區及屏東縣南州鄉,為首次推出標的,面積介於0.3公頃至1.5公頃間。
國產署官員進一步說明,高雄市燕巢區標的面積約1.5公頃,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為特定專用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日照充足、面積大,且業者得標後無需變更使用。
針對太陽能光電躉購費率調升、模組補貼措施,是否進一步提升廠商投標意願,國產署官員表示,標租是看業者的設備裝置容量,與回饋金比率的乘積值競標,光電政策優惠將挹注標脫機率,國產署樂觀其成。
國產署表示,在不影響保育及無公用前提下,國產署積極配合辦理太陽光電政策,依規定以提供申請開發(委託經營)、共同改良利用及標租等多元方式,提供國有土地設置太陽光電設施。
據統計,截至今年4月底,提供標租20案、委託經營18案及共同改良利用2案,共40案、約612公頃國有土地,預計發電量可達497.9MW,其中288MW已併網發電。
國產署指出,為在2025年達成中央政府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20GW總體目標,將繼續盤點適宜國有土地,辦理標租公告,逐步實現台灣能源轉型、促進能源多元化及達成環境永續、經濟發展的政策願景。(編輯:林興盟)1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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