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陪同隔離是否理賠 金管會:未成年子女確診且有通知書
(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14日電)有關媒體引用金管會保險局會議紀錄,指出保險局要求業者辦理防疫保險,金管會今天澄清並非事實,並重申依照保險公司契約,防疫保單不理賠自願陪同隔離,已請產壽險公會儘速擬具理賠實質審查指引,以利後續理賠處理。
金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澄清,當天會議緣於立法委員問政,考量政府編列鉅額預算辦理紓困,造成財政負擔,建議參考農業保險以政府補助保費方式,研擬由商業保險提供保險保障,將中小企業、小規模營業人業務補償,及所屬勞工醫療保障或薪資補償,以保險方式提供保障,取代政府紓困。
金管會表示,產險公會依會議紀錄擬具「企業型及個人型定額給付紓困化保險商品」建議方案,性質為中小企業及所屬員工的紓困保險化,與個人防疫保單無涉,後因此方案涉及政府保費補助等事宜,最後未成案。
金管會強調,媒體以此會議紀錄,報導保險局要求業者辦理防疫保險,非並事實。
至於近日民眾抗議產險公司防疫險不理賠陪同隔離者,金管會表示,有關隔離費用補償保險金,於防疫保單中多約定,以被保險人因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受衛生主管機關開立隔離通知書,而接受隔離處置者為前提,是以未成年子女如確診,父母經衛生主管機關依規定開立隔離通知書者,保險公司即應依契約約定予以理賠。
金管會說明,若是未成年子女的同學確診,這名未成年子女依規定受隔離處置時,父母僅是基於生活上共同照顧的需求,經主管機關彈性准予隔離期間在隔離地點同住,不受一人一室限制,但由於此並非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所定,與確診病人接觸的隔離處置,保險公司依契約約定,難予以理賠。
金管會表示,已請產壽險公會儘速擬具理賠實質審查指引,以利後續理賠處理,並就民眾較廣泛發生的防疫保險疑義實務問題,作通案性的說明。另就個案爭議部分,已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指派專人提供消費者諮詢及服務。(編輯:郭無患)11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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