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金管會再出手 銀行辦不動產保證要看集中度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日電)房市熱絡,金管會今天宣布加碼打炒房,對國銀辦理不動產業保證將併同建築貸款緊盯集中度。若加計不動產保證後,銀行集中度比率增加顯著,金管會將要求提報改善計畫,強化風險控管。
金管會今天宣布加碼打炒房,對銀行辦理不動產授信業務提出2大強化管控措施。
第一,要求銀行辦理商業本票或公司債發行人為購置或興建不動產,而以不動產抵押發行商業本票或公司債所為的保證業務,應比照「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的相關條件、額度限制與其他控管措施,列入銀行內控稽核規定,且銀行內部稽核單位應列為內部查核重點。
其次,銀行辦理授信業務雖以放款為主,不過通常會搭配辦理商業本票或公司債保證,因此金管會將對國銀辦理不動產業保證納入建築貸款共同檢視集中度。
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止,全體國銀辦理建築貸款加計不動產業保證占放款及商業本票與公司債保證總額比率為9.45%。金管會指出,後續將針對加計不動產業保證後集中度比率增加較多的銀行,要求自行提報改善計畫及控管措施。
現行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的30%,俗稱銀行不動產放款天條,是金管會緊盯的不動產監理指標之一,不過,此規定只規範「放款」,並沒有納入「保證」。
日前金管會已宣布票券業對不動產業辦理保證不得超過全體保證餘額的3成,如今再拍板對國銀辦理不動產業保證併同建築貸款檢視集中度,顯示金管會意在防止保證業務成為政府打炒房的漏洞。
金管會強調,銀行辦理不動產授信業務,應落實執行授信5P原則,避免信用資源流入非實質需求,並應依自身風險承受度,對於不動產放款進行授信限額及集中度控管,並強化各項貸後管理;另外,基於風險管理基礎,應適度評估增提備抵呆帳,厚植風險承擔能力,強化經營體質。
銀行授信5P原則,會考量借款戶(people)、資金用途(purpose)、還款來源(payment)、債權保障(protection)及授信展望(perspective)。(編輯:楊凱翔)11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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