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平台衝擊媒體營運 學者建議思考分潤合理化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2日電)外界關注數位平台對媒體營運影響,學者認為,台灣接收新聞資訊的前3名管道分別是LINE、臉書與YouTube,媒體面臨分潤不足以及媒體公共與民主角色退化的2項挑戰,建議思考分潤合理化方式。
台大新聞所今天舉行30週年研討會,下午一場討論以「社群媒體的新聞生態與平台責任」為題,主持人為台大新聞所教授、現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林麗雲,會中邀請Google台灣政府事務及公共政策資深協理陳幼臻、Facebook台灣公共事務部協理陳奕儒、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魏杏芳、政大新聞系教授劉昌德與談。
劉昌德表示,台灣在新聞媒體傳播上主要是依賴社群平台與LINE,民眾接收新聞媒體資訊前3名管道分別是LINE、臉書與YouTube。媒體在平台目前面臨2個困境,一個是媒體公共與民主角色退化,社群平台混合式內容的呈現方式不利公共性報導傳播,「報導同時也跟小孩、小狗、小貓競爭」,第二個是廣告營收分潤不足。
劉昌德認為,如果把線上平台視為地主收租的方式,美國新聞媒體2018年調查發現平台收取的地租比例可以達到48%,是很高的比例。
他建議,台灣可以從過去土地改革概念來看這問題,往「三七五減租」與「耕者有其田」方式來思考,前者是希望減租、讓分潤合理化,要求數位平台要跟媒體協商分潤;後者則是朝向「線上平台公共近用」的目標,免除商業演算法的限制,讓媒體跟國家開創另一塊本土公有地。
魏杏芳則認為,數位平台在其特性、規模上,確實現在多是獨占與寡占地位,但是獨占、寡占不是問題,「要維持這個地位也不容易」,問題在於市場結構可能僵固,或是濫用市場力、影響其他人福利。
魏杏芳表示,從數位廣告產業面來看,媒體跟Google、臉書的確是競爭對手,都在爭取廣告主資源,但是平台已經建立一條龍的廣告生態系,國內廣告主也高度依賴大型數位平台,「幾乎沒有相關檢舉或抱怨」,但從結構、環境來看確實是不公平的;可以從公平法第25條來思考媒體跟數位平台間的問題,不過,如何調查大型數據平台、演算法運作也會是執行面的挑戰。
陳幼臻指出,Google認為優質新聞非常重要,委外調查發現台灣約有252個新聞媒體,超過9成是中小型媒體。近期Google也跟許多台灣新聞媒體見面,了解經營困境,發現跟國外大型媒體相比,台灣消費者在內容訂閱的意願比較低,媒體也較難推動訂閱制。
陳幼臻也解釋,Google每月為全球媒體創造240億次流量,同時也推動Google新聞倡議計畫,2018年至今在台灣投入100萬美元,包括訓練人員跟直接的資金資助。
陳奕儒表示,臉書也為新聞業創造價值,提供免費傳播的平台與轉介流量、為新聞業創建更多工具與培訓資源、支持新聞發展永續商業模式、與政府監管機關與新聞組織協力合作。打破同溫層有很多方式,演算法是一個系統,目的是提供個人化服務跟體驗,現在系統也會提供個人更多內容來了解接收的資訊。
林麗雲表示,開始使用數位平台,確實不知不覺就進入「平台資本主義」時代,數位平台影響力真的蠻大,國外媒體議價法是一個路徑,也許從廣告端也可以做另一個嘗試。NCC也有在跟平台業者溝通,盼外界持續關注相關議題。(編輯:林興盟)1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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